原标题:泸水市壮大村集体经济 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近年来,泸水市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解决了基层组织没钱办事、底气不足的问题。该市通过近5年的不断探索努力,累计投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 8400 余万元,目前7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基本达到5万元以上,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空壳村”。
组织引领、党建先行。树立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之上的理念,强化村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功能,自觉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市级主导、乡(镇)具体落实、村为主体。市、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要求,精心研究谋划,周密组织,保质保量完成村集体经济发展收入目标。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联系项目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鼓励村级组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微型企业等。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把握各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面向市场突出区域特色,实行一村一策、一村多策,一村一业、一村多业,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找准切合各村实际的发展模式,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之路,努力实现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长效管理,注重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机制,努力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做到规范发展,稳定巩固,确保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各乡(镇)、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型、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农旅融合创新型、服务创收型以及物业经营型等不同形式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介绍,2021年起,泸水市按照“一年集中突破、两年整体推进、三年巩固提升”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壮大,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健全,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需要。(李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