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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税务“三+”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6日 11:49:15  来源: 云南网-怒江大峡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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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怒江税务“三+”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为确保环保税这一“绿色税法”在我州落地见效,保护怒江绿水青山,2018年,怒江州税务局强化“三+”模式,以“绿色税法”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新动力。

  内部联动+外部沟通。对内组织召开环保税工作调度会,统筹协调税政、征管、分局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对外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环保税开征工作进度,建立“地方政府牵头、税务主导、财政环保配合”协作机制,统筹推进环保税征收工作。

  线上推广+线下宣传。线上以现代化媒介为载体,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QQ群、门户网站等,向纳税人推送环保税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渗透力、影响面和知晓度,实现环保税政策宣传全覆盖。线下组建环保税宣传服务队,采取发放宣传册、税企座谈会、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促进征纳和谐。

  近优服务+远强分析。设置环保税政策导税台,向纳税人解答环保税相关政策和问题;专设环保税办税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对环保税涉税业务纳税人提供全程协助服务;认真听取纳税人关于导税服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反馈,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对比改革前后环保税、费等数据变化情况,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详实掌握环保税收入变化情况,确保应收尽收。

  据了解,2018年,全州16户环保税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申报率达100%。共征收环保税489万元,比2017年征收排污费517万元减收28万元,减收率为5.4%;全年累计减免税额327万元。全州共有4家企业更新升级排污减排设备,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7年同期下降了6.15%,氧氮化物排放量比2017年同期下降23.43%,烟尘排放量比2017年同期下降49.79%,氨氮排放量比2017年同期下降50.64%。(记者 陆娉婷 和峰峰

责任编辑:赵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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