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怒江州发改委获悉,“十三五”以来,怒江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主动适应新常态,把促进民间投资、加快非公民企发展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关键抓手,加大政策扶持、推进简政放权、创优发展环境,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5月,全州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16.97亿元,其中民间投资累计完成77.7亿元。
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怒江州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要求,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对市场准入不设置任何障碍;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只要符合条件的,不因企业属性设置人为设置附加条件,做到各类投资主体皆可进入。
优化民间投资服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制订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优化方案,下放审批管理权限,缩短行政审批时限;进一步清理规范各地投资建设项目开工前置审批事项。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为项目开工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得作为项目开工前置审批。
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将民间投资列入重大项目库统一协调,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请中央资金、省级各类基金及政府补助资金,在招投标、用地计划、投融资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着力推进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已完成省级下达的150户微型企业培育任务目标,及时下达了省、州两级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和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贴息资金87万元。加大对非公企业人才的培训力度,2017年全州组织举办8期培训,参训企业达147户201人;2017年以来,先后选派部分企业家代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商会代表赴清华大学、上海交大等地参加各类培训班,同时,邀请国家人社部相关技术授权讲师到怒江授课,切实提高企业业主经营管理能力。
记者 程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