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怒江频道/ 要闻
怒江州定制实施【平安怒江建设二〇二〇】三年行动计划
2018-06-08 14:40:01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日前,我州制定下发了《“平安怒江建设 2020”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并就区域性平安创建、单位平安创建、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的创建内容和创建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

  《行动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制度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 — —“长安杯”为目标,积极顺应社会稳定新形势、科学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和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突出治安问题,全面构建“守好南北两道门、管好边境一条线、建好城乡一张网”防控新格局,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全面深化平安怒江建设。进一步扩大“先进平安县(市)” “平安乡(镇)” “平安村(社区)”等区域平安创建和“平安校园” “平安医院” “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覆盖面,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到2020年,全州“先进平安县(市)”创建率达到100%, “平安乡(镇)” “平安村(社区)”和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率达到90%,着力以“细胞平安”积累“社会平安”、以“基层平安”促进“大局平安”,努力建设领域更广、人民群众更满意、实效性更强的平安怒江,实现全州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稳定基础更加扎实、安定和谐局面持续巩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目标,为开启“怒江2020”新征程、坚决打赢怒江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行动计划》明确了4条工作措施: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化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把平安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治维稳部门指导协调、行业部门各负其责,社会整体联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平安创建工作格局。二是要加强保障投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行业系统牵头责任部门要大力加强综治维稳机构和平安创建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投入,确保平安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督导考核。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创建标准、固化创建责任,按照“一年一考评、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创双优”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查究制度,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强化分类指导,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四是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微信、微博等媒体,积极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动员组织群众的新机制、新办法,充分调动全州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平安怒江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讯员 黄绍祥 张诚(怒江报)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