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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金融部门为脱贫攻坚积极提供资金支持
2018-06-07 15:06:5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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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金融部门对我的支持,我要扩大养殖规模赚更多的钱,要按时还款,同时还要积极带动村民脱贫致富。目前,我家每年种猪销售收入近20万元,相信以后的日子会过得更好。”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捧当乡闪当村生猪养殖户李秀英获得贡山农村信用社扶贫贷款后激动地说。李秀英的脱贫致富路只是我州金融部门支持全州产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力怒江打赢打好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的一个缩影。

  为有效发挥扶贫再贷款的资金撬动作用,自2016年3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怒江州中心支行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持续性注入低成本扶贫资金,为助推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同时,我州金融部门还因地制宜,促进产融结合,推出了“农家乐”贷款产品和创设金碧惠农贷款等专项贷款。结合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相关情况,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及农村合作社,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有效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截至今年3月末,我州运用“扶贫再贷款+”模式发放贷款1675笔,发放金额12530万元。其中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 1480 笔,金额11539.65 万 元 ,占 运 用 扶 贫 再 贷 款 发 放 总 额的92.10%。从贷款对象看,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 655户,金额2983.4万元;支持具有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作用的农户 816 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9 家,金额8556.25 万元,可带动 3750 人脱贫致富;支持非建档立卡户195户,金额990.35万元。

  据了解,扶贫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支农再贷款下设立的一项业务,专门用于支持改善贫困地区涉农金融服务。扶贫再贷款的支持范围是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未纳入上述范围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放对象是上述贫困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4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提供了低成本、长期限的稳定资金来源。

  记者 蔡晓欢(怒江报)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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